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建设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指示精神,满足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多元化人才需求。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拟联合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21-23日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人才培养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暨2023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育教学成果大赛。
论坛是在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峰会基础上更名升级而来,自2011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七届,曾被列为教育部产教学研的重点对话平台和服贸会(原京交会)重大配套活动,成为政产学研各界共同探讨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最具影响力的年度盛会。本届论坛旨在探索建立“政、行、校、企”合作机制,探索和创新办学模式,转变人才培养方式;务实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培养多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为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研究人员,出席论坛参与交流对接。
有关事项说明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贵州省商务厅
主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
联合主办:贵州商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与贸易学院、中服网暨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西南代表处
协办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支持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广州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会议服务:国合百年文化学术交流(北京)中心
二、时间:2023年7月21-23日(21日全天报到)
三、地点:贵州商学院白云校区
四、主题:产教融合 协同育人,推动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五、拟定活动安排
2023年7月21日
09:00—12:00 教育教学成果大赛评委、参赛人员报到
09:00—23:00 中国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人才培养论坛报到
14:00—17:30 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育教学成果大赛决赛
20:00—21:30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内容:审议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审议新增会员理事单位及个人成员名单,其他有关事宜。
2023年7月22日
1、08:50—12:10 开幕论坛
(1)08:50—09:20 第一部分 开幕式
主持人开场,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致辞,贵州省商务厅致辞,联合主办、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致辞。
(2)09:20—12:00 第二部分 主旨演讲
拟定议题: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与人才需求分析;全面构建服务贸易梯度人才思路;本科向应用型转型、双高计划背景下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人才培养路径;面向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国际化人才培养;构建面向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共享全球数字教育生态;复合型人才为就业与转型提供“双助力”;探索产业学院建设路径,推动产教融合提质增效;构建全方位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速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等。
(3)12:00—12:10 第三部分 相关仪式
2、14:30—17:30 专题活动
(1)新商科人才培养与产业学院建设论坛
论坛将探讨创新新商科人才培养路径;将新商科人才培养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高度融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对接行业标准和职业需求,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创新思维,对接创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构建长效性文化素质机制;产业学院建设路径,产业学院与新商科人才培养协同发展等。
(2)国际教育合作与人力资源服务论坛
论坛聚焦进一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促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分享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经验。着重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教育国际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国际化高质量人才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发展理念与实践探索,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授课模式及国际化育人环境等议题和国际教育合作对接等;深入探讨国际人才合作机制建设、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人才培养培训、技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劳务输出等内容和项目对接。
3、19:30—21:00 “西南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暨西南服务贸易研究协作组”筹备会
2023年7月23日
4、09:00—12:00 专题活动
(1)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交流会
主办方将遴选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按领域划分专业进行分组交流,重点聚焦国际贸易(服务贸易)、数字经济(数字贸易)、文旅产业与贸易、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方向或领域。
(2)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对接会
论坛秘书处将组织课程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教学设备研发、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推动相关企业20余家,活动现场与高校进行深度对接洽谈。
5、14:00—16:30 闭幕论坛
(1)成果发布,(2)签约仪式,(3)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学成果颁奖仪式,(4)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产教融合基地授牌仪式,(5)活动总结。
六、参与对象
全国各地方商务、人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商协会负责人;高校及研究机构负责人、研究人员,国际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学院等相关负责人及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涉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师;致力于课程体系建设、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教学设备研发等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人;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主管等。
七、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产教融合基地遴选
深化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拟面向各高校、培训机构、企业征集产教融合示范案例,于论坛期间进行发布对接,入选机构将纳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产教融合基地统一管理,并于论坛期间举行授牌仪式。有意愿参与的相关单位请于 2023 年 7月10日前报送至协会。
八、举办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果展览展示活动
主办方拟借论坛举办之机举办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果展览展示活动。参展领域:致力于课程体系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教学设备研发、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推动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届时,主办方择优安排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对接会,进行交流洽谈。
九、征集论坛协办、支持单位
为努力办好本次论坛,扩大论坛影响,协会诚邀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此次论坛组织工作,申请成为论坛协办、支持单位,并申办专题论坛、专场学术活动或发布相关成果。详情请致电咨询。
十、关于筹建“西南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暨西南服务贸易研究协作组”的说明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作为服务贸易领域唯一国家级行业协会,应责无旁贷的落实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等文件有关精神,勇当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此,我会2020年12月在重庆设立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西南代表处,支持西南地区服务贸易发展。为进一步提升西南地区服务贸易协同研究能力,加强西南服务贸易智库建设,我会专家委员会、西南代表处、四川外国语大学拟联合筹备成立“西南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暨西南服务贸易研究协作组”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将通过协会自身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联合有关机构,立足成渝双城经济圈,利用重庆、成都高速发展契机辐射带动周边省、市、区、县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各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同推动中心筹建工作。
十一、增补会员理事单位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将在论坛期间召开,在此期间将增补副理事长单位8家、常务理事单位10家、理事单位15家、会员单位若干;副理事长8名、常务理事10名、理事15名。会员理事单位申请事宜请致电咨询。
十二、参会程序
凡愿意参与的相关单位,请于接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表以邮件的方式报送至秘书处。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华汇大厦4层
联系人:严老师 15910911902(微信同步)
E-mail:zgfwmy@catis.org.cn
协会官网:www.catis.org.cn
中服网:www.ccpst.net
2023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育教学成果大赛相关事宜说明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创新办学模式,转变人才培养方式,加快提升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水平和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专家委员会拟举办首届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育教学成果大赛,通过举办赛事方式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成果进行推广应用,培养多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服务产业、企业,为服务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成果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服务贸易)、商贸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数字经济(数字贸易)、文旅服务、商业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服务、设计服务、环境服务、销售服务、会展服务、教育服务、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中医药服务)、其他服务等领域、行业所涉及的学科专业。
二、征集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改革措施、教学(课程)内容建设、教学模式(包括方法、方案、评价模式、教学辅助设备及平台等科技成果应用)。
三、征集要求
1、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成果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
3、成果要体现“四新”要求。
4、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在专业领域、区域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5、成果注重贴近产业与市场,注重国际化,注重跨行业、领域融合,注重产教融合。
6、成果要注重梯度人才培养。
7、成果在本校示范和校外应用实践效果良好。
8、成果第一完成人有二年及以上教育管理、教学、研发经验,教学与科研业绩突出。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不含负责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9、成果完成以来经过二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者(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实施和教学辅助)。
五、大赛流程
1、6月5日-7月7日,校内选拔或推荐;
2、7月8-11日,组委会审核,并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3、7月21日,参加线下总决赛(答辩环节:陈述、专家提问、解答、专家点评);
4、7月22-23日,获奖者出席第八届中国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人才培养论坛、成果交流会与及颁奖仪式。
六、评审标准
(一)形式(12%)
1、成果名称:成果名称准确、简洁地反应出成果的主要内容与特征,不超过35个字。
2、实践年限:经过1年及以上(从正式实施开始计算)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第一完成人:成果第一完成人有二年及以上教育管理、教学、研发经验,教学与科研业绩突出。
4、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不能仅冠名无贡献。
5、申报材料:材料填写齐全、规范,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
6、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单位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贡献。
(二)成果内容(34%)
1、内容体现:成果内容与申报类别相符,着重体现教育改革措施、教学(课程)内容建设、教学模式(包括方法、方案、评价模式、教学辅助设备及平台等科技成果应用)等方面的成果。
2、方向性: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关文件精神;体现“四新”要求。
3、饱满程度:内容具有逻辑性、完整性、内在有机联系,并且具有覆盖广度和深度。
4、科学性: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发展需要。
5、成果特色:贴近产业与市场,注重国际化,注重跨行业、领域融合,注重产教融合,注重人才梯度。
6、支撑条件:需要校级及以上的支撑项目,如教学实践改革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
(三)创新(18%)
1、理论创新:(1)教育教学成果方案在设计、论证、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并有所创新(包括模式创新,新技术应用,研发等。(2)根据原创程度进行评分,参考指标市内、省内、国内首创及部分首创和全面突破。
2、实践创新:在教育教学方案实施过程中有所创新;或在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四)应用情况(24%)
1、实施过程: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践过程及阶段性检查、验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2、推广应用:(1)应用程度:推广应用成果的完整程度及深入程度,(2)应用范围:包括成果推广应用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及受益面、受益时限等方面。
3、应用成效:(1)实施效果:成果应用在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具体效果反映,(2)应用反馈:成果实施实践过程中其他因素对成果应用的评价、反馈意见和对成果推广应用的认可程度。
4、预期前景:成果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可能性及预期前景。
(五)综合情况(12%)
1、领先程度:要求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并做出卓越贡献,以及成果总结报告水平体现或公开发表论文刊物的重要程度及在国内外同行中的影响。
2、项目认可程度:阐释支撑成果建设项目等级以及已获奖励情况,其中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3、优先条件:长期从教育管理、教学等基础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七、评审机制
评审组由5名成员组成,评审组成员根据评分细则结合成果实际情况和答辩表现打分(分数精确到1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数所得分值为最终得分。名次依据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各院校可参照本评审机制进行选拔和推荐报送成果。
八、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成果提交情况统一或按组别设立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最终奖项名额将根据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数量进行调整。论坛期间择优安排交流发言。
九、参赛报名
1、《2023现代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将电子版原表1份发送至秘书处指定电子邮箱,签字盖章件1份原件或扫描件,寄送或电邮至指定电子邮箱。
2、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做为成员参与成果不得超过两项;
3、为了保证作品质量与参赛的真实性,将按500元/参赛作品收报名初审服务费。
4、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5、截止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6、严禁申报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华汇大厦4层
联系人:严老师 15910911902(微信同步)
E-mail:zgfwmy@catis.org.cn
协会官网:www.catis.org.cn
中服网:www.ccps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