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应君(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先生,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先生,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负责人姚雷先生,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先生。
下面,我们先请盛秋平先生介绍情况。
盛秋平(徐想 摄)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今天,我和同事们一起,向大家介绍一下政策有关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发挥超大规模市场和强大生产能力的优势,使国内大循环建立在内需主动力的基础上,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内外贸规模质量进一步提升。2022年,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1.5万亿,占GDP的12.3%。2023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万亿,同比增长7.2%,货物进出口38万亿人民币,同比持平,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2023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3.2%。内外贸规则制度进一步衔接,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0%,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意愿进一步增强,2023年前1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7%。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应对市场风险、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切换时还面临一些障碍,存在“重外轻内”等问题,企业内外贸一体化仍需过“四关”:资金关、标准关、渠道关、监管关。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还有待提升。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报请国务院审议出台《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18项举措,更好发挥内外贸一体化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检验认证、监管衔接,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深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更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结合2024“消费促进年”、国货“潮品”等新消费增长点培育,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促进国内市场接轨。
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
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和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内外贸企业“品牌对接”“渠道对接”“产销对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加强协同配合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内贸和外贸连接生产消费、联通国内国外市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请问《措施》是如何体现这一内在要求的?谢谢。
盛秋平: 谢谢这位记者,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措施》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着力建设国内强大市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具体内容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简化部分商品进口程序、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使更多优质商品和服务更便利地进入国内市场,丰富供给数量,提升供给质量,更好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 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一是规则标准更好衔接。比如标准方面,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到2025年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同时,也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外文编译,让世界更多了解中国标准,帮助企业降低市场切换的成本。二是市场渠道双向对接。比如,《措施》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也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还强调发挥展会、商品交易市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平台的作用,为有意愿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搭桥铺路,更快速地打开国内国际市场,实现“两条腿”走路。三是企业产业融合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体是企业,载体是产业。《措施》提出要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集群,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提升产业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总的来看,希望通过持续不断的对接融合,使企业面对不同的市场、不同的标准规则时,能像使用电源转换插头一样进行顺畅转换。谢谢。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提问(刘健 摄)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我们了解到,2023年以来,商务部等14个部门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新疆九个地区开展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能否介绍一下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谢谢。 周强(徐想 摄)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 谢谢您的提问。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的目的就是推进在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一些改革创新,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年来,商务部等部门指导九个试点地区,紧紧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任务,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地精心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比如,上海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新疆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写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报请国务院正式印发。湖南将试点工作纳入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清单,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建立智库合作机制。 二是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地围绕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建设对接交流平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比如,浙江累计培育六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827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84家,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江苏确定贸易型、生产型、平台型三类175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单位,强化跟踪服务培育。 三是创新成果初步涌现。各地强化改革创新驱动,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我们也在收集整理各地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比如,北京以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为依托,探索数字贸易内外贸融合发展新范式,以数字技术促进内外贸协同联动。湖南结合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结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经验案例,其中建立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安全评估标准等8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广。 四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各地积极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比如,上海在保税区等重点领域推进便利化举措,压缩通关时间、畅通内销渠道。广东建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合作机制,拓展“湾区标准”清单,持续提升三地制度、规则、标准对接水平。宁波积极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助力外贸企业融入双循环,2023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宁波分公司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总保额突破200亿美元。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措施》要求,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推动试点地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推广一批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凤凰卫视记者: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处于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的海关发挥着重要作用。想请您介绍一下海关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重点又会开展哪些工作? 林少滨(徐想 摄)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 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海关总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工作。 近年来,海关充分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枢纽的优势,围绕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等方面,着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助力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大国。今年前10个月,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4万亿元人民币,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7.96万亿元人民币。 对标本次出台的加快内外贸一体化18条措施,海关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贡献海关力量。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海关将聚焦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继续做好国外技术法规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的比对、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向出口企业宣传和贯彻相关成果。同时,深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积极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大力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二是强化协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无论是内贸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贸企业“转内销”,都需要一个好的渠道和平台。企业内外贸市场转换难,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好的对接交流渠道平台。海关将在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展会平台的通关保障,帮助企业打响品牌、拓宽渠道,助力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 三是持续发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得好不好,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也是18条措施的重要内容。海关在这方面也将加力,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同时严防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冲击内外贸市场。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支持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提升物流便利性,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注意到,这次《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工作成效?下一步会不会实施一些新的举措呢?谢谢。 姚雷(徐想 摄)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负责人姚雷: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以标准、合格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目前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主要方式之一,内外贸产品适用的国内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导致认证程序、适用范围、评价方式必然不尽相同,企业对接标准、取得认证的人力、时间和资金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转内销的动力。为破解这类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提升,强化合格评定国际互认。“十四五”以来,我国在机械、化工、信息技术、消费品等领域转化2509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等主要消费品领域关键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市场监管总局已加入21个合格评定国际/区域组织,对外签署15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28份双边合作互认安排,国际互认范围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5%以上的区域。今年年初,我们印发文件,明确国内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采信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评价结果,有效避免了企业出口转内销的重复检测认证。 二是持续促进出口转内销降本提效。通过精简优化CCC认证程序,开辟出口转内销CCC认证绿色通道,CCC认证平均用时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最短7个工作日。扎实推进CCC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自2020年1月1日起19种产品按照规定程序完成CCC自我声明即可进入市场,惠及企业4万家,现有有效自我声明37万份。 三是着力推进区域贸易一体化。指导成立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联盟,服务新能源汽车更加便利走出去、引进来。以“湾区认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即将发布首批15个“湾区认证”产品目录和实施规则。指导福建探索合格评定领域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扩大对台湾方面认证结果的采信试点。 四是致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合格评定信息服务。为了靶向解决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国际合格评定信息数量多、更新快、获取难问题,建设了“合格评定服务贸易便利化信息平台”,上线了“认e通”微课堂,实时更新发布国内外最新市场准入政策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发布资讯970余篇、微课堂87期,覆盖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0余种产品,观看量超过1000万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加快推进合格评定领域国际合作与互认,打破妨碍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加强CCC认证绿色快速通道政策宣传,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为企业进入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营造良好环境。谢谢。 国际商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国际商报记者: 金融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注意到《若干措施》强调,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请问金融监管总局未来将如何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的支持?谢谢。 李明肖(徐想 摄) 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金融要更好地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扩内需、稳外贸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近期,国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将主动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支持力度,为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金融力量。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落实。前期为支持国内外贸易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更好支持跨境贸易发展的通知》《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围绕物资物流保通保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运转、外贸企业稳份额拓市场等内外贸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支持举措。我们将结合《若干措施》要求,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认真做好金融服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要求扎实落地。 二是推动提升综合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押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等常态化贸易金融服务基础上,优化整合单项产品,推出集支付结算、融资融信、汇率避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并通过线上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更好适应贸易企业资金需求灵活、周转较快的特点。 三是强化重点客群服务。支持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合理评估企业资质并进行授信,为有订单、有市场、有前景但抵质押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提供支持,更好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普惠金融”“数字金融”的要求。 四是双向切入畅通内外循环。鼓励银行机构在做好企业端服务的同时,不断优化个人端服务,引导社会正确看待、理性使用消费信贷类产品,开发多元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扩大内需,实现供求联动。 五是切实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持续优化承保理赔条件,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动保险机构延伸服务链条,通过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等,更好覆盖贸易中的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全力拓展内外市场。谢谢。 香港中评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中评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商务部持续加大内外贸一体化工作力度。请介绍一下当前内外贸一体化重点工作以及成效。谢谢。 盛秋平: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主要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在部门层面,协同建立机制。商务部等22个单位建立了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2022年实施了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相衔接等15个方面134项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在地方层面,央地联动开展试点。会同13个部门共同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组织北京等9个试点地区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制度衔接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 二是内外贸规则标准加快衔接。推动修改《对外贸易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赋予所有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便利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修订《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健全内外贸标准管理体系,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商贸流通专项试点,探索形成了一批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的典型案例。 三是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深入拓展。发挥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投洽会、数贸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作用,增进国内外市场交流,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国际消费季等“消费提振年”活动,鼓励各地举办各类内外贸融合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四是企业一体化经营能力稳步提升。开展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行动,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内贸外贸一体化经营。 五是内外贸一体化政策不断健全。将内外贸一体化纳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会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对同时经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企业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的协同支持,为企业提供“内贸+外贸”“保单+限额”一体化支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措施》作为重要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争取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谢谢。 中宏网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宏网记者: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这次出台的18条措施中,提到“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这项措施的背景以及下一步具体打算?谢谢。 林少滨: 谢谢您的提问。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是促进规则制度衔接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原《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均由海关实施。海关践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商检法》,明确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可以采信国内外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这是有效对接国际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一项制度型开放实践,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高通关效率,也有利于国内外检验检测制度一体化,促进国际检验机构关注中国标准,相应调整检验标准,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为规范和推进采信工作,海关还制定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同步上线了海关采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采信管理无纸化,而且“一次检验、多次使用、全国通行”,在有效保障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便利了进口企业,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也分享了我们的改革红利。 前期,海关已发布公告,对进口服装和进口水泥实施采信,目前正在试点推进进口煤炭采信,对进口原油也即将实施检验采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积极稳妥扩大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对这项政策的认知和应用,使更多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能够加入到海关采信改革。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工作中,要促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哪些工作?未来将如何继续推进?谢谢。 姚雷: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是指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推进内外贸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既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国内市场供给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促进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的重要措施。市场监管总局扎实推进“三同”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我们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评价等方式,把实施“三同”对标先进标准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我们不断加强要素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策,推动金融机构为“三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金融支持。 我们强化行业组织作用。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三同”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利用标准和认证手段助力“三同”实施;在“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辟棉纺织品专区,助力棉纺织企业转内销;成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支撑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我们还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支持浙江省开展“三同百县千品万亿”行动,累计发展“三同”企业864家,上线“三同”产品1466种,天猫、网易等“三同”专区产品销售量超过113万件,销售额突破8亿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总结“三同”工作实施经验和效果,选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加强“三同”工作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扩大实施“三同”的企业和产品范围,实现“三同”工作品种、企业数量双增,提升“三同”工作实际成效。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刘健 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企业是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请问如何帮助企业提升国内国际经营能力?商务部在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经营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周强: 谢谢您的提问。当前,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逐渐成为趋势和共识。为了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一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江苏、浙江、福建、重庆等试点地区也在积极开展“领跑者”“排头兵”等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工作,引导支持企业提升国内国际经营能力,实现两个市场顺滑切换。 《措施》强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我们将持续开展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培育工作,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升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 一是加强规则衔接。引导企业树立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理念,主动适应国内国际市场规则,积极参与相关领域规则标准的制修订,统筹内外贸业务发展。 二是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创建培育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代工企业对接国内品牌商,增强企业国内国际品牌影响力。 三是加强市场拓展。鼓励企业积极发掘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研发适销对路的商品,建立国内国际联动的营销网络、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国内市场布局,拓展多元化的国际市场。 四是加强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创新贸易模式,发展内外贸融合新业态新模式。 五是加大人才支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专业建设,开展内外贸实务及技能培训,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为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输送更多专业人才。谢谢。 澎湃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澎湃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措施》分别提出了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谢谢。 盛秋平: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们对内外贸一体化的理解,是要坚持“一体化”发展,帮助企业“两条腿”走路。既要开拓国内市场,也要开拓国际市场,既鼓励外贸企业转内销,也鼓励内贸企业做外贸。内外贸一体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搭建共性平台、优化公共服务,提升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的发展能力,让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间顺滑切换。 从《措施》内容上,强调的也是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既有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也有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及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作用,助力企业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还有发展展会、商品交易市场等平台交流对接作用,如大家所熟知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从去年开始到今年四届广交会中,有近半数线上产品和展品加注了“可内销”的标识。同时,广交会对境内采购商也开放,每届广交会有数千名来自全国的商超百货、零售连锁等头部企业参会,让广大内贸、外贸企业在同一个平台上交流对接、深化合作,促进内外贸企业加快融合、一体化发展。谢谢。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刘健 摄)